产品名称: 泰康吉祥相伴定期保险
泰康人寿
保险类别: 定期寿险
保险公司: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投保年龄: 0-65
缴费方式: 年缴
缴费期限: 一年
保障期限: 一年
产品特色: 适用范围: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的人,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。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,可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。
保险责任: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,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:一、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(含一年)因疾病而身故,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的10%给付身故保险金,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,本合同终止。二、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而身故,本公司按保险单所列明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除外责任:对下列情事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,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:一、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;二、被保险人犯罪、殴斗或酒醉行为;三、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四、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或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的自杀、故意自伤身体;五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;六、被保险人患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(艾滋病)或感染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病毒(HIV呈阳性)期间;七、战争、军事行动、暴乱或武装叛乱;八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核污染。 关键字:定期保险 |